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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說 -> 都市言情 -> 無間風雲

第3章:擅自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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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爲自己不能保護好證人的安全而自責,同時對沈強的心狠手辣感到憤怒。但這纔是臥底的最真實的生活,面對的不僅僅是欺騙隱瞞,還要面對各種危險。

和之前在情報科工作的環境相比,那時候的工作實在*逸了。

因爲我還在警方的通緝之下,所以不能到銀行取出沈強的犯罪證據。只能報告給李警司,讓他派人去取。

我開車到惠豐銀行外面,注視着銀行大門。

當兩名SAB的成員提着手提包從裏面走出,我戴上面具,一踩油門,把車子開到兩人的面前急停,然後下車,用槍指着兩人,說:“把東西給我?”

兩人打算反抗,但在我的拳頭之下,他們很快被打趴在地,而我則拿起手提包,開車逃離。

大概十分鐘之後,手機響了。果然顯示李靖警司的祕密號碼。

“程峯,你幹嘛?爲什麼要搶走證據?”李警司大怒。

“李SIR,我沒有搶走什麼證據。”我否認。

“你別狡辯了。知道這場取證據的,有幾個人?我那兩位手下又不是廢物,能從他們手裏搶走證據的只能是你。你聽着,十五分鐘之後,你要出現在祕密屋。這是命令。”李警司說完便掛了電話。

既然是命令,我不能違抗,便掉轉車子,往祕密安全屋方向開過去。

祕密屋在一棟住宅樓裏面,從門上標誌看,李SIR已經到了。開門進去,裏面除了李SIR還有我的直接上司兼聯絡人慕容安。

“我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爲什麼你要從自己同事手裏搶走沈強的犯罪證據?”李警司說。

“李SIR,你說單憑這點犯罪證據就能夠讓沈強在監獄裏待一輩子嗎?我們的最終任務不是隻抓沈強一個人,是要把整個太峯社連根拔起。”我說。

“所以你就要搶走犯罪證據?”李警司說。

“沒錯,我不但要搶走犯罪證據,我還要把它交給沈強。”我說。

“這是犯法的,難道你不知道嗎?”慕容安說。

“我是個臥底,做的很多事都是在犯法。”我反駁說。

“你想利用這些證據換取沈強的信任?”李警司問。

“上次送價值連城的扳指適得其反,讓沈強起了戒心,這次我打算把這些證據交給他,我就不信得不到他的信任。”我說。

“每一個任務都需要步步爲營,精心部署才能夠成功的。你總是擅作主張,根本不適合做臥底。”慕容安說。

我知道慕容安對於上次協助偷扳指而被下藥一事耿耿於懷,所以,不管我現在要做什麼,她都會帶着偏見。

“在短短的幾天,沈強便派人殺了兩個人了。等精心部署?多久,一個月?半年?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在看不到希望的等待中,還有多少人會遭到沈強的毒手?還要看着沈強做多少傷天害理的罪惡?爲什麼就沒有一點勇氣,一次就把太峯打垮。”我很激動地說。

“我知道你因爲保護不了林敏而自責,但是作爲臥底是不可感情用事的。”李警司說。

“我沒用感情用事。在太峯,每個人都想上位,有的更是不擇手段。如果我不趁着這個機會,是根本無法博得沈強信任的。李SIR,這次就按照我的計劃行動吧。如果有差錯,我一個人承擔。”我堅定地說。

李警司沉默不語。

“桌上的證據我看了,都是些商業犯罪證據,沒有毒品和謀殺犯罪證據。只要沈強花大錢請個大律師,再弄個替罪人,沈強恐怕連牢也不用坐。還不如利用這些證據博一把。”我說。

李警司略有所思地說:“抓了沈強,太峯的其他人也會乘機上位,治標不治本。或許你說得對,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整個太峯社剷除。好吧,我同意了,你把證據拿回去給沈強吧。”

“李SIR,這不符合程序。”慕容安說。

“臥底在外面幹犯法的活動也不符合法律,但是用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收穫纔是我們要的結果。”李警司說。

“李SIR,我保證,這次沈強一定會中計的,我會用這次機會上位。”我說。

“好了,既然計劃有變,那慕容你就要多操心了。”李SIR說。

“我?李SIR,不是說好了派別人擔任程峯的聯絡人嗎?”慕容安說。

“程峯的身份越少人知道越好,而且我相信你們一定會是最有默契的搭檔。我希望你們能夠多發掘對方的優點,培養多一點默契。”李SIR說完便離開了。

屋裏只剩下我和慕容安。

說實話,自從上次下藥事件之後,我對慕容安一直有所愧疚。

“對不起,上次差點連累了你。”我說。

“我想你以後還會連累我的。程峯,你是SAB的成員,應該懂得團隊精神。你總是突發奇想,總是改變所以部署好的計劃,總是浪費其他隊員的時間精力。我的隊員已經對你不滿了。我希望這次改變計劃是最後一次。既然李SIR還是讓我做你的聯絡員,那我一定會認真負責。所以,請你也儘量配合我的工作。”慕容安不但不接受我的道歉,還教訓了我一頓,然後拿起手袋離開。

我不管慕容安怎麼說,我認爲我的做法是正確的。對付老奸巨猾,心狠手辣的人,如果每一步都走常規手段,那麼你永遠都鬥不過他。因爲他們最會鑽法律的空子。

我喬裝打扮了一下,然後去到中心醫院,探望一位朋友。

病房裏依然是那種令人厭惡的味道還有煩人的儀器響聲。

她靜靜地躺在病牀上,她就像一個天使。雖然我和她認識的時間不長,但她卻改變了我的人生。

“小月,你知道嗎?我很想回到以前那種無憂無慮的生活,即使一無所有,起碼不用過着擔驚受怕的日子。但已經回不了頭了,我不但是個臥底,還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龍血人。我以後的人生註定是不平凡的。”我坐在病牀邊看着小月說。

不過小月是個植物人,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甦醒?

半年前,也就是三月五號,我永遠會記得這一天,因爲我和小月的命運都在那一天被改變了。

三月五號的早上,我迷迷糊糊地拿起放在牀頭的手機查看昨晚比賽的賽果。有着藍魔之稱的強隊竟然補時的最後階段被保級球隊追平。賽果又是錯了一場。

我拿起錢包翻了翻,裏面只有131塊。昨晚爲了交齊欠下的三個月房租,花了3000塊買了一張足彩,原本以爲穩中的,結果又一次栽進去了。賭球真是害人不淺。

我知道房東一定會堵我要房租的,所以我必須提前出門。簡單洗漱之後,我便提着揹包出門。我放慢腳步,小心翼翼地下了樓,尤其是經過房東的門前,更是憋住氣,躡手躡腳的走出大樓。

路邊的早餐店散發出陣陣誘人的香味,但是我還是決定不喫早餐了,否則一百多塊是撐不到下個領薪水的日子。

剛下了公車,那個糟老頭就站在站牌前。他是一個乞丐,總是拿着一個破盤子在等車和下車乘客裏穿梭,希望得到施捨。其實他蠻可憐的,被不孝兒女趕出家門。尤其是天氣漸冷,他還是穿得單薄,而且他今天臉色不大好,在冷漠的人羣裏討不了幾塊錢。

我平常都會把錢包留的零錢給他,可是我現在可能還比他窮。我儘量躲在人羣的背後,不過那個破盤子還是遞到我的面前。

“程先生,早上好,祝你今天工作愉快。”那老乞丐笑眯眯地說。

我只能拿出錢包,可是唯一的零錢已經用作坐公車了,最後只能忍痛割愛給了老乞丐十塊錢。

我在國貿大廈當保安,換上制服之後,便四下巡邏。離上班時間還有半個小時,我悠悠轉轉地走到十樓,推門走進海威國際貿易公司。總經理的辦公室是鎖着的,不過又怎麼能難倒我,隨便兩下便把門給打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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