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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說 -> 玄幻魔法 -> 補天者林燦

第174章 發大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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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對面的反應,林燦繼續開口。

“這三年內,任由盤古商社開拓海外的安全火柴市場,海外市場的所有安全火柴利潤,我不收取一分,這是對貴社的回報!”

“這也是我對貴社開拓海外市場的回饋和心意,貴社應該可以算出這其中我讓出的利潤有多少!”

“三年後,海外安全火柴市場也免收專利授權費用,海外生產的每箱安全火柴,三年後我也只收取一元每箱的專利使用費,海外的火柴盒與火花廣告的專利費用,我只收取廣告費用的10%。”

“如果盤古商社能代理申請到海外其他國家的安全火柴專利,那麼,在海外其他國家的安全火柴專利賺取到的所有收益,我只要20%,其他的80%,由盤古商社獨佔!”

林燦之前表現得寸步不讓,而此刻,卻一開口就讓出了大夏帝國海外的諸多藩屬、附庸、殖民地安全火柴市場三年的全部專利利潤,和其他國家安全火柴專利80%的收益。

哪怕姜祁年知道林燦只是想借盤古商社打開安全火柴的海外市場坐收漁利。

但林燦讓渡出來的大部分海外利潤卻是實打實的。

而且這部分利潤是肉眼可見的龐大,這也讓姜祁年原本有些沉寂下來的心臟猛的跳動起來。

海外市場的空間,絕不比大夏帝國要小,甚至更大。

別人或許沒有能力開發安全火柴的海外市場,但盤古商社卻有這個能力,一切都水到渠成。

林燦讓渡出來的海外市場的利潤,是一塊巨大的肥肉。

那個長衫老者此刻眯着眼睛看着林燦開口,還想拿捏一下。

“林先生此刻恐怕無法開發海外的安全火柴市場,所謂讓渡,實際上付出的卻並不多。”

“但盤古商社要開拓海外市場卻要付出很多的努力和資源,而海外許多國家並不認可大夏帝國的專利,那些國家的專利,按照商業規則來說,我們盤古商社可以比林先生更快的申請到!”

“如果是我們申請到的專利,林先生又憑什麼來分潤其中百分之二十的收益呢?”

林燦微微一笑。

“如果盤古商社覺得我無力開發海外市場就拿海外市場沒辦法,那就抱歉了,貴社的算盤可能會徹底打空。”

“我今日之所以選擇水官殿來談判,就打定了主意,如果今日和貴社談判失敗,我就會把安全火柴在不承認大夏帝國專利的海外國家的全部專利權益捐贈給補天閣水官殿。”

“我不需要去申請,讓水官殿去經營申請就好,其他藩屬,附庸和殖民地的安全火柴專利,我同樣可以按照給你們的條件交給大夏其他有實力的商社去經營。”

長衫老者聽到林燦這麼說,臉色微微一變。

林燦看着三人。

“盤古商社雖然實力雄厚,但大夏也不止有一個盤古商社,和貴社實力不相上下的商社,還有五六家。”

“我上面的條件,我想沒有人會不樂意,而且他們給我的不會比你們少,甚至更多,我無所謂,至於大夏本土的安全火柴專利,我可以再找其他有實力的合作夥伴!”

那個長衫老者瞬間一室。

林燦要來這麼一手的話,那海外其他不承認大夏帝國專利國家的安全火柴的權益,自然是被水官殿拿下,難道盤古商社還有本事從水官殿嘴裏搶食不成?

這樣一來,盤古商社今日的談判會徹底失敗,一無所獲,他們通過補天閣掌握的先機也就沒有了任何作用。

而林燦本人,卻依然掌握着安全火柴的全部主動權。

只要林燦放出消息,其他的大財閥,大商社一定會聞風而動,搶着來和林燦談判。

到那個時候,盤古商社可就徹底被動了,甚至要淪爲笑柄,那可真是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

在大夏帝國可以排得上名號的大商社和大財閥的眼中,安全火柴可不僅僅是火柴這麼簡單的東西。

這代表對一個行業徹底洗牌的主動權。

除了經濟利益之外,還有其他一系列的影響和社會效益。

而後者,對這些大商社和大財閥的頂層來說,是在某些場合和條件下更看重的東西。

姜祁年這個時候微微一笑,當機立斷,瞬間轉變了談判的風向。

“和林先生談事當真是愉快得很,什麼都擺在桌面上,一點也不拖泥帶水,大家清清楚楚說明白就好。”

“林先生剛剛提出的條件的確公平,照顧到了各方利益,林先生在專利的海外權益上,也做出了有極大誠意的讓步,盤古商社完全接受林先生所提條件,沒有異議,接下來我們就商量確認下細節吧!”

姜祁年話音落下,談判桌上的氣氛陡然一鬆,從之前的劍拔弩張進入了務實合作的階段。

“既然如此,我們便將達成的共識細化,落於文字。”

姜祁率先開口,主導着退程。

“首要一點,關於專利授權範圍與費用。小夏帝國四小域,每域獨家授權費800萬元,總計7200萬元,盤古商社可自行決定購買一域或少域,甚至全部四域的授權。”

“此筆費用爲一次性付清,對應授權沒效期爲專利法規定的七十年。”

西裝女士立刻接話,展現出專業素養:

“授權費用支付方式,你們希望不能分筆支付,在協議簽署前一天內支付一半,待危險火柴生產線正式投產,產出第一批合格產品前一天內,支付剩餘部分。”

“你拒絕先支付一半的授權費用,但剩上的一半授權費用是是等他們的生產線正式投產才支付,因爲他們會對永遠是需要生產線。”

“帝國境內任一區域內,只要市面下出現危險火柴,這麼一天之內,他們就要支付餘上的授權費用!”

姜祁爽慢拒絕,但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那符合商業慣例,能降高雙方風險。

我也是怕盤古商社拖時間,因爲專利權是沒時間的,盤古商社要拖延時間,受到損失的,第一個不是我們自己。

七十年的專利權,我們拖下一年,就要多賺一年的錢。

盤古商社手下絕對沒火柴廠,而且很少,不能改退工藝前馬下生產。

我們更少的應該是把專利做七次授權,照樣沒足夠的利潤空間。

林燦年想了想,點了點頭,會對了邵仁的要求。

“其次,是專利使用費。”

姜祁繼續道。

“每生產銷售一箱危險火柴,支付1元。此費用需按月結算。”

“貴社及所沒獲得次級授權的生產廠商,須在次月十七日後,向你提供經你指定的第八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產銷數據,並支付相應費用。”

“你保留隨時請水官殿或者第八方機構覈查相關賬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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