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書籤 | 推薦本書 | 返回書頁 | 我的書架

千千小說 -> 科幻靈異 -> 名探吳形聲

4 情深血濃

上一章        返回最新章節列表        下一章

4 情深血濃

我喜歡化學,對文學也感興趣,最喜歡的文學作品就是《賣油郎獨佔花魁》了。我特別佩服秦重的毅力,爲了與名妓王美娘*,定了三年的宏偉計劃,一步一個腳印,努力地去實現。我給你們背一段吧——

喫了數杯,還了酒錢,挑了擔子,一路走,一路的肚中打稿道:“世間有這樣美貌的女子,落於娼家,豈不可惜!”又自家暗笑道:“若不落於娼家,我賣油的怎生得見!”又想一回,越發癡起來了,道:“人生一世,草生一秋。若得這等美人摟抱了睡一夜,死也甘心。”又想一回道:“呸!我終日挑這油擔子,不過日進分文,怎麼想這等非分之事!正是癩蝦蟆想著天鵝肉喫,如何到口!”又想一回道:“他相交的,都是公子王孫,我賣油的,縱有了銀子,料他也不肯接我。”又想一回道:“我聞得做老鴇的,專要錢鈔。就是個乞兒,有了銀子,他也就肯接了,何況我做生意的,青青白白之人?若有了銀子,怕他不接!只是哪裏來這幾兩銀子?”一路上胡思亂想,自言自語。你道天地間有這等癡人,一個小經紀的,本錢只有三兩,卻要把十兩銀子去嫖那名妓,可不是個春夢!自古道:“有志者事竟成。”被他千思萬想,想出一個計策來。他道:“從明日爲始,逐日將本錢扣出,餘下的積趲上去。一日積得一分,一年也有三兩六錢之數,只消三年,這事便成了;若一日積得二分,只消得年半;若再多得些,一年也差不多了。”

每背完這一段,我都會流淚,秦重是個癡情的種子。我和他一樣,也是個癡情的種子。秦重爲了得到王美孃的愛,用了3年時間;我爲了得到米契娜的愛,卻用了整整12年,是他的4倍,真的不容易呀!

我是初二才轉學過來,跟米契娜同班。她的美麗,一下子吸引了我。發誓要把她追到手,成爲我的女朋友。可是,我其貌不揚,除了學習好,還是學習好,並沒有別的特長。我也不是一點特點都沒有,幹什麼都能堅持。我不是個死纏爛打的人,不會使下三濫的手段。初中畢業,因爲我的成績好,念重點高中沒問題。可爲了能和米契娜同校,我特意考砸了。最終跟米契娜去了同一個學校,同一個班。開學的第一天,她愣了一下,說:“你學習那麼好,怎麼跟我一樣上普通高中啊?”我鼓足了勇氣說:“我就是想跟你念同所學校,同一個班!”她笑了一下說:“你真傻!”高中畢業,她唸了藝術學校。我沒有半點藝術細胞,只好去唸吉大化學系。契娜結婚的時候,我參加了,沒想到他會嫁一個老頭子。私下,她笑了笑對我說:“你要是真對我有意思,就等老東西走了!”我輕輕說了一句:“我等,還要送你一件特別貴重的東西,向你求婚!”

我心裏只有米契娜,一直沒有跟別人談戀愛,更不用說結婚了。從上大學那天起,我就開始爲她打造一枚這個世界獨一無二的戒指——鐵戒指。最初的三年摸索,失敗了。可我並沒氣餒,一直堅持着。

成年男人,每公斤大約有60毫克的鐵。如果此人爲70公斤的人,含鐵量爲70X60=4200毫克=4.2克。——我們就以4克來計算吧。

鐵主要貯存在人的血液中,大約佔60%,約爲2.4克。成年人的血,大約4000CC,一次抽血量爲200至400 CC。假如一次抽400 CC,裏面含鐵量爲0.24克。而每次只能提純出一半來,也就是0.12克。我要做的鐵戒指爲9.9克。換算一下,至少要用33000 CC。這是個理論數值,12年來,我總共抽血量爲50000 CC,才最終成功的。頭3年失敗了,15000 CC血,全部浪費掉。

你們一個是學醫的,一個跟我是同行,學化學的。肯定知道鐵在血液中是以鐵離子形式存在的,將其提純爲鐵質子,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開始,我研究與實踐,一點都不順,差一點就自殺了,第四年有了突破。我發明了一種叫“溶血點金術”的方法,完全可以把血中的鐵離變成鐵質子,只是那個方法特別複雜,說了也不會有人懂。再說,那個方法還處在保密階段,就不跟你們細說了。

一言以敝之:12年,我用我身上的50000 CC,提煉出大約11克鐵,經過粹火打造加工成一枚9.9克的鐵戒指。鐵跟銅、銀、金比起來,無論是延展性和光澤度都是等而下之的,更沒法和軟玉與寶石相比。但它是我嘔心瀝血打造成的,絕對是無價之寶!我敢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像我這樣執着,這樣富有犧牲精神。

長話短說,當我把這枚鐵戒指送給了米契娜,並說明此物是如何來的,她真的感動了。又說:“你真傻!”她撲在我懷裏哭了。當天,就領我去了五星級酒店,開了總統套房,讓我當了一次皇帝。那一晚,我開心極了!12年苦沒有白遭!12年的血沒有白流!!12年的情沒有白用!!!肉體的快感,還在其次,主要是精神上的巨大滿足。

她直言說:“有一天,我一定要嫁給你!可不是現在,你還得等一等。”

我說:“沒關係!我不爲你的錢,不爲你的房,就爲你這個人,我會一直等下去!”

米契娜有別的情人,我是知道的。開始,我還是挺大度的,裝成沒事人一樣。可是,自從我們有了肌膚之親以後,每當想到她和別的男人在牀上翻江倒海,心裏就不是滋味。我下決心,把他們一個個幹掉。只是把她的一個情人腿打瘸了,她就警告我:“如果你不收手,連我的毛都別想碰一下。”

爲了能讓米契娜開心,我讓步了。可她越來越疏遠我。從最初的“每天一歌”到“周來快樂”,再到“半月談”,然後是“季度小結”,到最是“年終總結”了。這樣,我也能忍,可她要結婚,跟我永久地“拜拜”。

9月30日下午3點多鐘, 我們見了最後一面。可能是我的長相拿不出手吧,她總是找昏暗的地方和我見面。就是我們最好的時候,我也只是她的“影子”情人,從來見不得陽光的。

那把牛角刀是我爺爺送我的,是我的愛物之一,用他削水果喫,切肉喫。那天,不知爲什麼隨手揣到了口褲兜裏。說句心裏話,我從來沒想過要殺她。我那麼愛她,怎麼會殺她呢?

那天晚上,契娜要和我永別。爲能和她多呆一會兒,我黏着她。走着走着我們來到“寅虎騰飛”四個大字跟前。

她親了我一下,說:“再見!”

我扯住她的衣服,哀求說:“給我唱支《吻別》,就各走各的路。”

她說了句“麻煩”,還是唱了起來——

前塵往事成雲煙消散在彼此眼前

就連說過了再見也看不見你有些哀怨

………………………………………………………………

我和你吻別在無人的街

讓風癡笑我不能拒絕

我和你吻別在狂亂的夜

我的心等着迎接傷悲

我和你吻別在無人的街

讓風癡笑我不能拒絕

我和你吻別在狂亂的夜

我的心等着迎接傷悲

她的歌唱得我心裏特難受,一想到天各一方,就揪心般痛。

“契娜,我離不開你。”

“你還有完沒完?跟你說實話吧,我從來就沒有愛過你!只是可憐你纔跟你做.愛的,破戒指收回去吧!”她絕決地從手上褪下鐵戒指,扔了出去。

過去,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總是興高采烈地戴上鐵戒指。還說,只有你纔是真愛我,從來不想我的錢!

她扔掉我鐵戒指,那等於摔碎我的一顆心。沒想到那麼美麗的女人,心會那麼狠。一點也不體諒我的感受。絕望、無助、憤怒一齊襲上心頭,拔出刀,想都沒想就向她刺去。

我轉身離去,這時天下起雨來。我在雨水中奔跑,不知跑了多久,一直到累趴下。我就在泥地裏睡着了。醒來,天亮了。我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想回去看看,既不敢,又不忍心。我不希望她死,希望她活過來。

後來,聽說契娜死了。我整個人跟死灰一樣,什麼感覺都沒有了。我想過自首,可是那樣很麻煩。我不怕死,也只有一死,才能一了百了。

去年,我陪着契娜去了趟桂林玩了一週,那是我這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我們像真正的情侶一樣,遊山玩水,打情罵俏。一次在街上,遇到一件生氣的事。一個男的踩了我的腳,不但不說“對不起”,還罵罵唧唧地說“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契娜說:“揍他!”那一次,我特別勇敢,像一頭雄獅,一下子就咬住了狗熊的喉嚨。把那小子,打得跪地求饒。如果,契娜讓我殺了他,我會毫不猶豫地下手……

帶着我們的合影,舊地重遊,如果再碰那個小子,我還會胖揍他一頓。咳,愛可以讓人勇敢,更會讓人殘忍!

何必要浪費一顆子彈呢,讓水把我淹死多好!

沒看完?將本書加入收藏

我是會員,將本章節放入書籤

複製本書地址,推薦給好友好書?我要投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