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姨家回到宿舍,形聲心裏有了譜。同寢的兄弟們都睡着,他在默默地推理。莫虎、莫龍、莫發紅都有可能是殺害莫發蘭的兇手。但最有可能的是莫虎,因爲它需要那盆“花和尚”送禮。莫龍即使未參與殺人,肯定是知情者,他爲掩蓋真相自傷。
莫虎爲什麼要殺狼狗將.軍呢?他跟它應該是比較熟悉的。可不管怎麼熟悉,狗的主人畢竟是莫發蘭。關鍵時刻,它肯定跟主人是一個戰壕的。莫虎不會因爲一盆花,就將自己的親叔叔害死而嫁禍於人。應該是情急之下,一時失手打死了叔叔。狗自然不會放過打死自己主人的人,肯定是撲咬莫虎。就算莫虎受過訓練,想徒手弄死那條狼狗,可能性也極小。即使用棍子之類的東西,最多也只能打個平手。難道他動了槍?情急之下很有可能。一槍打中狗頭,多麼厲害的狗都會瞬間斃命。而後,將狼狗送到他父親莫發紅那裏。
那麼莫發紅呢?即使他不在現場,後來也一定是知情者,狼狗很可能是他除理掉的。因爲他有方便條件,只要將狗皮一扒,下鍋一煮,神不知,鬼不覺地進了喫貨的肚子裏,變成糞便,狼狗就無影無蹤了。那麼骨頭呢?皮呢?根據老姨的介紹,莫發紅很小氣,即使將狗骨頭扔掉,狗皮是捨不得扔的。那狗的皮毛厚實、光滑、暖和,正是做狗皮帽子的上等好料。從狗皮入手,是破解這個案子的關鍵。
崔銀浩一聽有狗肉喫,美出了大鼻涕泡,又是形聲主動請他喫,更是得意忘形。二人倒了三次車,又步行近千米,才找到大元帥狗肉館。一路上,崔銀浩喋喋不休地述說喫狗肉的好處。最後,連李時珍都搬了出來:“形聲,別看你讀書多,可對於狗,你肯定知道的沒有我知道的多。《本草綱目》上記載:狗味鹹、酸、性溫、無毒,可以安五臟、補絕傷,輕身益氣。宜養腎、補胃氣、壯陽、暖腰膝、益氣力。可補五勞七傷、益養陽事、補血脈,能增加腸胃運化能力和腎、膀胱的功能,填補精髓等等。喫狗肉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有一害。”形聲有意說。
“什麼害?”
“高.麗人過年——要了狗命了!”
“去你的。”
大元帥狗肉館門面與一般的狗肉館沒什麼區別,那就是門面不大,進屋脫鞋,脫鞋上炕,狗肉上桌,燒酒一燙,大塊朵頤,腹滿嘴香。
迎接他們的是服務員小樸與老闆金一順。崔銀浩見到了老鄉,樂得嘴都合不攏,先說上一大段“朝語”過過癮。銀浩反客爲主,將形聲介紹給一順,還讓他們用朝語對話。說了一會,形聲沒有露出破綻,讓一順誤以爲他也是鮮族人。
酒菜很快上來,所謂的菜幾乎都是狗肉。紅燒狗肉、薑絲狗肉、狗肉火鍋……
形聲上了兩次廁所,趁機去了後廚,也沒有有什麼異常,更別說見到莫發紅的面了。
“銀浩,你知道名人中,誰最討厭狗嗎?”形聲將筷子放在碗邊。
“不知道——”銀浩說得含含糊糊,因爲他正將一塊狗排塞在口中。
“拿破崙最討厭狗。”
“爲啥?”
“拿破崙娶的第一個老婆叫約瑟芬,是個漂亮的寡婦。約瑟芬養了一隻哈巴狗,叫幸福。喜歡得不得了,同玩同喫同睡,片刻不離。新婚之夜,拿破崙、約瑟芬與幸福同牀。拿破崙剛要與約瑟芬成好事,幸福不幹了,撲了上來,一口咬住拿破崙的屁股。新婚之夜,本來是人生最幸福的時刻,拿破崙卻被這隻叫幸福的哈巴狗給毀了,一點幸福都沒感覺到。”
銀浩聽了,哈哈大笑:“狗就是拿來喫的,喫它個狗.日的,看它還咬不咬人。”
“後來,拿破崙當了皇帝,頒佈專門的法令,禁止任何人將自己的狗命名爲‘拿破崙’。”
“爲了你這個有趣的故事,咱倆再乾一杯!”
“慢,算我一個。” 金一順又走進來,大家一起碰杯。
喝得高興,銀浩與一順唱起歌:“一隻哈巴狗,坐在大門口,眼睛圓溜溜,想啃肉骨頭。這隻哈巴狗,啃定肉骨頭,尾巴搖一搖,向我點點頭。”
小樸也跟着哼哼。
“金老闆,你這狗肉館紅紅火火的,應該多開幾個分店。不然,‘大元帥’就成光桿司令了。”形聲引出話頭。
“你這個建議挺好!我早就有這個意思,可開分店得跟老莫商量商量。”金一順興致勃勃。
“嫂子姓莫?”
“不是。咱們鮮族人幹大事,啥時候聽過女人的?老莫是漢族人,和我是生意夥伴。他主要負責收狗,碰到個什麼事,由他去擺平。他兒子是派出所所長,聽說馬上要提副局長了。”
“老莫不常來呀?”
“隔三差五過來。”
“你們收狼狗嗎?”
“狼狗向來是看家護院的,誰捨得賣呀?我們只收土狗。”
小樸話不多,很愛笑。
形聲第二次獨自前往大元帥狗肉館,還是沒有見到莫發紅。爲了不引起懷疑,要了一大盤手撕狗肉,喝了一瓶啤酒。
有來無往非禮也。崔銀浩請形聲喫飯,自然也是喫狗肉。他看中了一個館子,叫海蘭江狗肉館,離學校不太遠。形聲卻偏要去大元帥狗肉館喫,並未給出理由。
“我明白了,”銀浩指着形聲大笑,“你一定是看上那個服務員小樸了。你是不是想當我們鮮族女婿?歡迎,歡迎,小樸挺漂亮,可文化水平太低。這樣吧,形聲,啥時去趟我家,我在歌舞團給你介紹一個,保準是既漂亮又賢慧。要不,你乾脆當我妹夫得了。我妹妹是幼兒園老師,用你們的話說,小偷穿裙子——賊漂亮。我們鮮族姑娘一般是不嫁給漢人的,我看你還不錯,才破例的。”
“那就走吧,我的大舅哥。”形聲拉着銀浩,直奔大元帥狗肉館。
這天是82年1月10日,臘月十六,天格外的冷。形聲與銀浩還在坐原來的屋子裏,酒菜很快就上來了。喫了一半,形聲透過玻璃窗看見一個戴狗皮帽子的男人走過來。玻璃結着冰晶看不大清楚,但那狗皮帽子卻十分扎眼。形聲快速將門開個縫,那人已從外面進來。
“哎喲,老莫,今天你可過來了!”金一順驚喜道。
“真他.媽的冷!屁都凍得不臭了。”老莫摘下帽子抖了抖。
“廣播報零下28度。”
“我看有零下30度。”
“你這狗皮帽子可不錯!哪兒買的?”
“不是買的,是我自己 ‘吊’的。”
“自己‘釣’的?帽子又不是魚?”
“這個‘吊’,就是做的意思。——我們這兒的方言。”
“那啥時候給我也吊一頂戴戴。”
“沒問題!碰到好狗皮,我給你吊一頂。一張好狗皮,只能吊一頂好帽子,料得精選才行。”
“老莫,狗存貨可不多了!”
“老弟,你就把心放到肚子裏,有我老莫在,還能缺狗嗎?今晚,能送來4條,又大又肥!”老莫把帽子戴上,往裏望裏了一下。
“我的兩個小老鄉。”
“噢!”
形聲的眼神跟老莫對視了一下。戴着狗皮帽子的老莫,兩眼泛着青光,像一頭餓了幾天老狼。
“我走了。”老莫的話,可急壞了形聲,恨不能跳下炕,將其揪回來。
“老莫,到後屋暖和暖和,整兩盅。”
“整天喫狗肉,早喫膩歪了。”
“不是狗肉,小雞燉松蘑。”
“這還差不多。”
二人從後門走了出去。
銀浩他們又喫喝一陣子,肚子飽了,就放了筷。
“銀浩,咱們到後邊敬杯酒,然後跟金老闆他們照張像如何?”形聲提議。
“好啊!可哪有相機呀?”銀浩聳肩。
“我帶相機了。”形聲將相機從包裏取出,掛在脖子上。
二人端着酒杯,來到後院,直奔金老闆的小屋。炕桌上,一盆小雞燉松蘑喫了一半,桌上、炕上到處是雞骨頭。
“金老闆,我們小兄弟倆來敬杯酒!莫老闆呢?”銀浩舉起了杯。
“這扯不扯,應該我們敬你們。——老莫肚子有點不舒服,去1號了。”金老闆舉起杯子,仨人碰了一下,幹掉。
金老闆扯了一下銀浩:“上炕,一起喫點,換換口味。”
“不了,學校還有事,馬上就得回去。——咱們照幾張相吧!”銀浩拉過金一順。
形聲對準焦距,按下快門。
“別動,再來一張。”形聲將鏡頭對準牆上掛着的狗皮帽子,先拍了一張。
“形聲,我給你和金老闆照一張。”銀浩接過相機。
莫發紅從外面大步流星走進來,說:“照相啊,好!咱們一起合個影。小樸,你過來!”
小樸小跑過來,得知情況,一臉不好意思:“我不會照啊!”
形聲調好了相機,對她說:“很簡單的,你把我們四個人放到框裏,一按這個鈕就好了。”
小樸按着形聲的說法,拍了兩次。而後戀戀不捨地將相機交給形聲。
“小樸,我給你拍個單獨照。”形聲說。
“好啊!”小樸歡呼雀躍。形聲給她拍了一張。
“也給我來一張單獨的。稍等——”莫發紅上炕將狗皮帽子戴上,“來張‘座山雕’照。”
形聲暗喜,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穩穩當當給他拍了一張。
“照片啥時候能出來呀?”莫發紅問。
“三、五天吧,洗出來就給你們送過來。”
“你們一齊來,我請客。老金呢,他們這頓飯錢就免了吧?”
“好好好,這頓算我請。”
回去的路上,銀浩一路歡歌笑語。
照片洗出來了,形聲將狗皮帽子皮毛和狼狗的皮毛通過照片一對比,果然是一模一樣。帽子的用料是狗左側的皮毛,黑如墨,沒有一絲雜毛。哪麼右側的皮毛呢?肯定會“吊”另一頂帽子,只是小氣的莫發紅捨不得送給金一順罷了。形聲反覆看着莫發紅戴着狗皮帽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出現了幻影,狼狗向他撲來……
形聲推說有事兒,讓銀浩將照片送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