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事兒?警察帶走我的時候,沒說我犯了什麼事兒,只讓我跟他們走一趟,說詢問點情況,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公民協助警察破案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縱然我有諸多不願。
一路上思索,是不是挪用公司公款那事兒,公司把我給告了?可想想不對,因爲公司已經明確答覆就那事情不再追究,只要我把錢還上,而且我已經歸還了挪用公司的錢,一分不少。那麼,會是什麼,讓我們的警察大叔們在忙裏抽閒裏親自登門,請我光顧警察局呢?
你要知道,在我們國家,可不是順便什麼人都有榮幸能光顧警察局的。
我很平靜。
俗話說,身正不怕影子歪,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我又沒犯什麼事兒,怕什麼,說不定是他們搞錯了,請錯了人。
可是我卻在警察局的院子裏,看到了阮朝揮乘坐的那輛特殊號牌的奔馳車。
“他來這裏幹什麼?”我問自己,“難道與我有關?”
詢問室裏,一張桌子,一盞檯燈,三把椅子。我坐了一張,另兩張兩個警官的坐下,然後把檯燈對着我的半幅臉。
直到這時候,我才發覺事情有些不對勁兒。媽媽的,不是協助調查嗎,用得着這麼小題大做?
“警官,不是協助調查嗎,怎麼像訊問犯人一樣?這,不太合適吧?”我訕訕的問。
“哼”訊問的男警官冷笑,“怎麼,嫌委屈了?當初揣包的時候,不是挺爽的嗎?”
“什麼揣包什麼挺爽?我怎麼聽不明白?”這警官的話,搞得我一頭霧水。
“等逮捕令下來的時候,你自然就會明白了。好了,我們現在開始,姓名”
“不是,這,警官,我什麼都不知道,開始什麼呀?你讓我開始什麼說什麼?什麼逮捕令?什麼到時候自然就會明白?莫名其妙!”我打斷了男警官的話,語氣些不友好起來。
“嚷嚷什麼嚷嚷什麼呀?啊?別在這人模人樣的裝好人啊,我告訴你,能進這間屋子的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我什麼人沒見過”
“你罵誰不是東西呢?嗯?你信不信,老子現在就廢了你?”我騰的一聲站了起來,指着那廝的鼻子罵道。奶奶的,自以爲穿了一身皮,就高高在上、耀武揚威、爲所欲爲,就以爲所有的人都是垃圾人渣了,還人民公僕呢,什麼素質?
那廝也一傢伙站了起來,瞪着我,目露兇光,看樣子是真恨不得剝了我的皮抽了我的筋。我想,他平時一定是慣了這口吻,突然之間遇到個硬的,挫傷了他的銳氣,所以目露兇光。不過我真不敢想象,就他這素質,平時都不知道是怎麼辦案的?我想經過他手的案件,十有八九都是冤假錯案。
負責記錄筆錄的女警官也站了起來,拍拍那男警察的肩膀,說:“算了,”然後看向我,“韓先生,你別生氣,小王他,他其實沒那意思。大家都是爲了工作嘛是不是,千萬不要因爲這些小事而使雙方工作都無法開展下去,我們繼續吧,好嗎?”
女同志就是女同志,語言和藹得體,誠誠懇懇。不過,我並沒有因爲她的這幾句話而妥協,我一定要讓他向我道歉,否則,我會一問三不知,反正也都進來了,多呆幾個小時也無所謂。
“不行!”我態度堅決,“除非,他向我道歉,否則,別說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爲什麼會來這裏,就是知道,也什麼都不會說。”
“你?還得臉了啊你?好,那隨你,既然你不配合,那麼我也只能把你關到配合爲止了。”他故意把那個‘關’字拖得老長,似威脅我,臉色鐵青。
我冷笑,把臉扭向一旁,決定不再搭理他。因爲我覺的和那樣的人交流,就是一種恥辱。
媽的,嚇唬我,還真以爲我是個什麼也不懂的法盲?二十四小時之內,沒有正式逮捕文件,你就得乖乖的把我釋放。
再說,我又沒犯什麼事兒,那份逮捕文件,恐怕他是看不到的了。
兩位警官先後出去了。沒多一會兒,進來一位年紀稍爲大點的男警官,而記錄員,則同樣是剛纔的那一位。
他們一進來,那男的就趕緊替我向替剛纔說話不雅的那位警官道歉,並說他姓李,是偵察科的副科長,語氣和藹,態度不錯。轉眼一想,罷了罷了,見好就收吧,讓大家都有個臺階下,不管怎樣,我還是在人家的地頭下,低頭不見抬頭見是不是?
報了姓名,性別,職務,住址等等,然後切入正題。
“認識你身後的那八個大字嗎?”李警官問我。
“認識。”
“很好,既然認識,那我們也不兜圈子了,我問什麼,你答什麼。至於你回答的是否真實,我想利弊,你自己權衡得到。”
我笑。
“知道我們爲什麼叫你來嗎?”李警官繼續問。
“不知道。”
“那,冷明伍你認識吧?”
“認識。”
“很好,既然認識,那你就說說你們之間的事情吧,什麼時候攪在一起的,都有過哪些交易?”
“交易?”我莫名其妙。
“別裝糊塗。沒有證據,我們也不會憑白無辜把你請來是不是?”
直到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他媽的冷明伍,早在幾個月前就已經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現在已被公安機關正式逮捕把我也扯了進來,原由是曾經給我行過十萬元的賄賂。
天下的冤枉!
那筆錢,什麼賄賂啊,我壓跟就沒往那方面想過,沒想過要佔位己有,如果真有那想法,這不這幾天剛賣了房子,還想着明天去還他那十萬塊錢嗎?
媽媽的冷明伍,怎麼能夠那麼小人?
不過,即便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如果當初不去拿他的那筆錢來救林希一,哪來今天這破事兒啊?可是當初確實是沒了辦法才那麼做的,要有別的辦法,我能那麼做嗎我?
如果早知道有今天這樣的事兒,媽的,那我可真寧願見死不救,也不來淌這趟渾水。商業受賄罪,十萬元,如果解釋無用所謂證據確鑿,老天,這可是要被判刑的啊!如果真是那樣,我該怎麼辦?阮筱及我那未出身的孩子該怎麼辦?
突然感覺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能給我一支菸嗎?”
李警官丟給我一支菸,並幫我點燃,同時說:“韓先生,關於你的一些事情,其實我們也是清楚的。我只是想不明白,像你這麼有文化有背景高層次的人,會看上那麼一點小錢,難道你就不知道,你的行爲,已經構成犯罪?”
我抽着煙,沒有說話。
“知道什麼是商業商業受賄罪嗎?商業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爲,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索取或者收取賄賂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會是要被判刑、罰款和沒收財產的。”
“我沒有收取賄賂。”滅掉煙,我重申我的觀點。
“可是冷明伍打入你帳戶的那十萬元錢,你怎麼解釋?既然你不肯承認自己收取賄賂,那麼後來你把錢歸還他了嗎?我們已經去查看過你的帳戶,帳戶裏根本沒有那筆錢,而你又沒有把錢歸還冷明伍,你使用了那筆錢,或者轉移了那筆錢,那麼,你收取賄賂的事實也就形成,無法抵賴。而且,我們還聽說,最近你因挪用你以前的公司公款而被公司開除的事情,兩者結合,我都覺得你無話可說。”李警官分析得頭頭是道。
於是,我只得把從冷明伍打錢進入我的帳戶,到後來用來救林希一的事情,再到後來挪用公司的錢,及後來把房子賣掉來歸還公司的錢和正準備歸還冷明伍的錢的事情,一一的說了出來,以證明我的清白。
訊問結束的時候後,檢察院的逮捕令已正式到達,我都在筆錄和逮捕證上籤了字,然後,被關進了臨時牢房。
如果要按照李警官的分析,看來想要證明自己是清白的,還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不過也不是那麼的複雜。李警官說,只要找到了相關證明我不是實質上收受賄賂,比如找到林希一母女,還有揚思奇,有她們的供詞證明,還有我賣房子準備歸還冷明伍的錢的所得,事情就沒那麼複雜了。賣房子的錢我就放在家裏,這個很好證明,可現在的問題是,林希一已經失蹤了一個星期,揚思奇早已經離開了一個月,要什麼時候才能夠找到她們?如果,如果永遠也找不到她們了,那我豈不是就硬生生的被安置了一個商業賄賂的罪名?不知道多少年,都要在勞改農場裏度過?
雖然李警官一再的強調,讓我靜下心來等候消息,心理負擔不要過重,可這不想行嗎?
原本還打算,從銀河科技出來以後,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和技術資本,找家投資商自己開個公司,守在阮筱的身旁,直到她回心轉意爲止,可目前看來,這簡直就是一個夢,一個美麗的夢罷了。
不過,事情既然發生了,就得面對。雖然每天只能焦急的等候消息,一點忙也忙不上,但是我還是願意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好人。
可是,在我這麼想的時候,李警官卻來告訴我,他說他在我家裏沒找那我準備還冷明伍的錢,一分錢也沒找到,也沒找到我賣房子的那家房屋中介公司,在房屋產權交易中心,也沒房子的出售交易記錄,而現在,房子的產權人仍然是我自己,韓森
我差點癱軟在坐椅上。
這怎麼可能嘛?房子明明是我自己親自去辦理的過戶手續,他竟然回來跟我說房屋的主人,還是我韓森的名字,這不撞鬼了嗎這?我總不可能我告訴自己,前段時間是在夢遊吧?夢到了自己賣了房子,還了公司的錢,而也正準備還冷明伍的錢。
李警官的態度明顯沒了上次和藹,他只把事實對我說了,然後就轉身離去,連一個解釋的機會也不給我。他說他最憎恨撒謊的犯人。
他已經把我當成了鐵定的商業收受賄賂者,中國幾千萬罪犯中的其中一員。
什麼叫做有口難辯?
什麼叫做欲哭無淚?
什麼叫做希望瞬滅、絕望透頂?
這就是我此時的真實感覺。